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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官方网站手机网页版关于印发《南湖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南安〔2020〕5号

发布日期:2024-06-11 13:54 浏览次数:

  根据《岳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南湖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决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1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我们将深入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树立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源头治理,精细精准、落细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坚决防控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持续“双下降”,确保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推动各级有关部门和企业持续深入学习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心入脑,提高政治站位、工作摆位,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1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一是区工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要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工业园区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作为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分年度制定计划,开展执法培训,力争到2022年底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至少有两名安全监督人员有执法证。(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工委宣传部、区编办、区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住“关键少数”,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在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大力推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讲安全课”,纳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和企业教育培训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形成长效机制,推广“一会三卡”(班组安全会,动工卡、体检卡、应急卡)制度,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团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投入和使用管理,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开展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评估;制定企业“红、橙、黄、蓝”(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布图,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五是紧紧围绕“人、物、制度和不断变化的时空环境”四要素,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六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健全落实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对重点行业领域高危企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旅发委局、区财政局(国资委)、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全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检查督导。2020年6月底前,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一表一图一清单一报告”;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其中,存在重大风险的2020年底前完成);2022年底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其他企业全部完成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三是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区应急管理局、区旅发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2年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教体、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制定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农业委、区旅发委、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等,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载重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全面推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三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四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依法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彻底整治“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严厉打击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速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区住建(交通)局、南湖交警大队牵头,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旅发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城管局、区农业委、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六)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健全完善水上交通与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二是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三是加强水上交通与渔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严厉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冒险作业行为。四是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推动实现本质安全。(区农业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旅发委、区市场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指导地方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制定出台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三是推动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教体局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八)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医疗、学校实验室、工贸行业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持续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打非”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和完善“打非”联合执法机制,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露头就打,让非法违法行为没有藏身之处。要采取计划执法、随机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手段重点整治违规销售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办事处、管理处具体负责)

  (十)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对校舍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危险化学品、网络、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安全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形成闭环管理。加大安全保障基础投入;二是加强学校安全保卫机构建设,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综合服务和治安防控体系;会同辖区派出所深入推进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防范涉校涉生违法犯罪事件发生;三是健全完善校园应急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和消防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向师生传授自防、自救、自卫技能,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如防火、防震、防踩踏、防暴恐、防溺水等各类安全事件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区教体局牵头负责,区住建(交通)局、南湖交警大队、楼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民政系统安全整治。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围绕安全生产“四要素”(人、物、制度、环境),切实加强安全管控,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要在建立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的基础上,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台账制、销号制管理,督促各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医养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确保形成工作闭环。(区民政局局牵头,各办事处、管理处具体负责)

  (十二)文化旅游安全整治。以文物保护单位、酒店、大型综合体、旅游景区为重点,排查整治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到位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等情况。严格各类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审批手续,落实预防火灾、踩踏预案; 增加文化、旅游场所警示标识,维护休息设施。将消防安全纳入景区规划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星级饭店评定内容,规范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区旅发委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三)南湖交通三圈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并全面落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保卫制度。加大对景区内人员密集景点、桥梁、古建筑、电力设施、园艺作业等重点部位安全排查,特别要注重抓好火灾隐患排查,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措施,督促旅游公司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所辖区车辆、游船领域安全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彻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排出的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和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公司或个人,坚持实施停产停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区景区管理中心负责,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对照相应上级主管部门实施方案和本实施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另行制定,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结合我区实际,召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起草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有关部门及辖区企业均需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驻点督导、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开展情况,并报送区安委办,区安委办汇总梳理向区工委、区管委会和市安委办报告;2022年12月,区安委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主任任组长,常务副主任任第一副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二)营造宣传声势。各部门特别是宣传部门要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列入宣传工作重点,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微博、宣传展板,突出重点、抓住典型、集中宣传;同时广泛动员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三)形成工作合力。区安委会牵头,加强协调督促,定期调度通报。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分析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领域情况,主动担当作为,细化措施,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四)提升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区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开展异地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别负责)

  (六)严格考核问责。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地方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将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加强考核检查,及时收集数据,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对因整治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区各部门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岳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有关部门单位观看学习电视专题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领会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神要义,准确把握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部门要集中学习对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解决辖区、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把学习贯彻习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建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进机关制度,每年至少安排1次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理论学习。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行动,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培训、网络教学等形式,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全覆盖。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部门要将宣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深入宣传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部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月、法制宣传周、防灾减灾日、交通安全日等多种互动方式,深入开展习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四)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警示教育。持续深化“曝光台”“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五)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督促企业完善落实“班前会”、企业主要负责人讲安全课、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六)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彻底整治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重视加强桥梁、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筑施工、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七)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各部门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落实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的“六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安委会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总结各有关部门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戒、官僚主义。

  (二)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和考核 “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坚决防控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大力宣传推动。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有关部门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岳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岳阳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和《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我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1.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根据企业岗位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一会三卡”(班组安全会,动工卡、体检卡、应急卡)制度,在班组安全会重点研究现场安全情况和存在问题、现场主要安全措施、本班组安全生产的作业工艺流程、安全管理要求等重点内容。建立并落实动火作业、受限空间等票证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人责任。突出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关键少数”,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即每个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做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制度、考试制度和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做到在岗在位、盯守现场、全程督导,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确保安全生产。企业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考核奖惩措施在醒目位置长期公示并适时公示考核结果与应用情况。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到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特种设备等高危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5.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6.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将企业职工以及被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统一纳入培训范围,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在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装置操作、油气管道带压开孔、金属冶炼煤气作业等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新招录员工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7.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物、管理和时空环境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8.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研判责任体系,明确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作业人员岗位风险排查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识别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评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识辨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制定企业“红、橙、黄、蓝”(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布图,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9.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和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辨识以及分类梳理、评估定级、登记建档、分级管控、公告警示、监测预警等制度,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动态管控。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加快安全生产风险监测系统建设。

  10.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建立台账清单,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

  1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即“一班三检”)、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即“点检”)、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即“巡检”),车间周安全生产检查、月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月安全生产检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例检制度为补充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进行管理。企业要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规范化轨道。

  13.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14.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健全落实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15.持续推广安责险。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62号),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区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辖区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家企业。要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全体员工深入学习,切实增强其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积极性 自觉性。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实施方案及时报区安委办。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台账,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推广。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纳入年度带队检查督导计划。要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和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强化部门联动。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原则,行业主管部门是推动行动开展的主要力量,要做到依法履职尽责,认真组织本行业企业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分析问题不足,研究措施办法,不断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有效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案件的合力。

  (四)强化执法检查。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推行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强化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

  (五)强化典型示范。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监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企业不作为、消极应付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企业责任,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区安委会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岳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三年提升行动,深入排查我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和风险综合研判管控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预防控制体系,有效管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和一般风险企业的各类安全风险点。到2022年底前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作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做到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坚决减少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确保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总量不断减少,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不断稳定好转。

  在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办事处(管理处)、区发改委、区旅发委、辖区派出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教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南湖消防救援站、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城管局等有关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设区安委办,区安委办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0年6月)。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市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分析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查找不足,研究整改落实对策。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时间进度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完成阶段性目标,确保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办事处(管理处)直区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每年底对本地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送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将视情况组织督促检查并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区安委办负责与市安委办协调。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办事处(管理处)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于2020年6月底前将本地区工作方案报送区安委办。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有关局室的联系,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并于2020年6月底前,将本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负责人、联络员名单报区安委办。

  (二)抓紧落实,稳步推进。办事处(管理处)及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每季度末向区安委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区安委办要定期通报工作信息,适时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三)示范带动,及时总结。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门户网、微信、横幅、电视屏、短信等方式,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进展,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及其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专项整治行动,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导,深入服务。各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实施方案,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组、技术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风险。

  危险化学品企业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一表一图一清单一报告”。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区城管局等区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管控,督促企业严格遵照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同时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稳定化处理。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专用停车场安全监管,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物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区住建(交通)局、区政法委(公安局)、区旅发委(商务粮食局)等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督促和指导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提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体育局、区发改委(工信局)区政法委(公安局)、楼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区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管控,督促企业严格遵照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同时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稳定化处理。

  落实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全区油气输送管道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交通运输专项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加快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排查油气输送管道建设、运行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区发改委、区住建(交通)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区城管局等区直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国标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采取有效措施,严禁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有毒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城管局等区直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督促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改委(工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区直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县市区及其相关部门制定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

  每年至少对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

  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改委(工信局)、区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或同等学历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危险化学品分类分级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积极推行行刑衔接制度,严格问责

  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查自评机制和承诺制度,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护保养、消防培训演练等安全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融合,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

  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楼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区城管局等区直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治理违规违章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区应急管理局、区旅发委(商务粮食局)、区住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楼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区城管局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指导,区安委办负责具体落实

  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每月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我区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火灾,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确保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1.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公共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标准(附件1)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公共建筑由消防救援机构、住宅小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请县级以上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区住建(交通)局、楼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区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岳阳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19〕19号)部署,参照《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整治指导意见》(岳市安办〔2019〕67号),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对改造进度滞后的分类分批督办整改。(区住建(交通)局、楼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区政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区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区住建局和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部门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并加强对车库、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区住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区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组织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区住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政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区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

  5.畅通城乡消防车通行路网。结合辖区道路建设情况,组织对城市、省道、村三级道路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进行集中排查清理,确保主要交通道路的净宽、净高不小于4米,转弯半径不小于12米。因地制宜,鼓励帮扶开展村级道路提质改造,“村村通”道路和村民自建道路等设置限高、限宽设施时,应充分考虑消防车通行需要。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省道、村三级道路上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限高、限宽设施的整改工作;2021年,完成“村村通”道路和村民自建道路等限高、限宽设施的整改工作。(区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楼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农业委、区住建(交通)局指导督促)

  6.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2020年,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共享渠道。(区消安委、楼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政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2020年,消防救援机构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每层楼板处防火封堵不严、管井检查门未采用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被占用和堆放杂物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区、街道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消防安全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楼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消安委牵头,区住建(交通)局配合;区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

  2.大型商业综合体(3万平方米以上)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附件2)要求,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0年,中心城区至少建立一个示范单位,全区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率达70%以上;2021年,全区达标率实现100%。(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旅发委配合;区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

  3.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每月开展自查评估,评估情况及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2020年,完成重点部位老旧消防设施改造;2021年,全面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任务。三是大型石化企业2020年底前依法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其他企业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建立完善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不少于一次消防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辖区所有加油站、岳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应急局、区发改委配合;区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

  4.大型和集中连片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集中摸排既有大型和集中连片物流仓储场所建筑合法性,全面整治违规改建、扩建等违法行为;二是大型和集中连片物流仓储场所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依据消防技术规范配齐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三是大型和集中连片物流仓储场所使用单位按照《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要求,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2020年底前完成既有大型和集中连片物流仓储场所建筑消防设施的增设和改造工作,推动50%的既有大型和集中连片物流仓储场所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1年,100%的大型和集中连片物流仓储场所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住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旅发委配合;区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每年冬季,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组织基层力量,对照《排查清单》(附件3)逐门逐户开展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常态开展取暖安全常识宣传。区市场监管分局以农村集市、小型销售门店为重点,加大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查处力度。2020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办事处、管理处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区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区旅发委、区市场监管分局和南湖交警大队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岳政告〔2020〕1号)规定,组织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2020年,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社区组织在居民住宅区按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和电动汽车充电装置,2020年摸清工作底数,2021年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区自然资源部门、区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每年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商网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站、母婴护理中心、客运接驳站、校外托管培训机构等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旅发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南湖交警大队等各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区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强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深入推进农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五改”工作,在保持原有特色村容村貌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区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楼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农业委指导督促)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贯彻落实《岳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岳发〔2019〕16号)精神,加强乡村地区消防规划编制、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乡镇消防队建设以及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等消防基础工作。要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纳入民生工程统筹实施。楼区消防救援大队部门会同区自然资源部门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同步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村寨志愿消防队,配备执勤人员和车辆器材装备,制订并落实日常执勤值班制度,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0年,75%的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建立专职消防队、75%的村(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2021年,90%的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建立专职消防队、90%的村(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2022年,全部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建立专职消防队、全部村(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村(社区)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区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楼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指导督促)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每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托养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级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区消安委、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商务、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附件4),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分级分类进一步提升标准化、精细化管理。2020年,全区每个行业打造2家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全面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区消安委、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深化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各行业部门、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分别负责通知并督促本行业系统、本辖区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养老院、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文博单位、施工工地、“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对照《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附件5)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作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的承诺,及时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公开承诺情况(附件6)张贴在本单位主要出入口、门厅等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行业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要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防救援机构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抽查,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确定抽查频次、行政量罚的参考依据。全力推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区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

  2.深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主申报机制,督促指导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积极主动、独立自觉地向辖区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备案,并按照消防法规规定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实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累积计分评价监管机制,丰富监管手段,引导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底前,建成自主申报信息化平台并全面实施。2021年,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累积计分评价监管机制全面规范实施。(区消安委、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突出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等基层组织和重点行业部门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对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附件7)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5个工作日内函告消防救援机构。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治理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八项措施》要求,依法立案查处。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落实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区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

  4.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和信用联合惩戒。坚持“失火即追责”,逐起开展亡人火灾和人员密集场所、工矿企业火灾调查,全链条调查、全要素分析,查清火灾原因,查处各方责任。较大以上火灾除追究各方主体责任外还应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建立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评估机制。建立火灾事故分级分类预警制度,非生产经营场所一般火灾在事故发生地全县范围进行信息公开预警,生产经营场所一般火灾在全市范围进行信息公开预警,亡人火灾和有较大影响的火灾在全省范围进行信息公开预警。同时,发改、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参考依据。(区消安委、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发改委、区住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分局等各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0年底前,制订全区消防大数据管理系统建设技术方案,纳入城市大数据管理系统中一并建设;2022年底前,全部建成。(楼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区消安委负责)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0年,开展消防控制室远程视频监控建设,实现重点单位远程联网监控;2021年,中心城区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楼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区消安委负责)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将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区政法委牵头,楼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区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负责)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底前,区委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区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区消安委、楼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公安、民政、人社、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国资、广电、人防、文物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分批次、分类别组织行业部门专(兼)职人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实现消防教育培训全覆盖,2020年底完成60%的培训任务,2021年底前完成80%的培训任务,2022年完成100%的培训任务。各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区消安委、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政法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交通)局、区旅发委、区卫健委、区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部门建立本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达标、石化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农村“五改”等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按附表(附件8)要求每月报市消安委办公室。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有关部门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针对性火灾防控策略,提供有力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2020年、2021年每年12月10日前,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12月10日前形成本方案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楼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消安委,由消安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保障能力。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相关部门要针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车通道治理等难点问题积极推进地方消防立法和标准制定。区发改委要将消防整治任务纳入“十四五”规划,列入办实事工程和议事日程,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完善支持消防工作政策体系,统筹保障必要的消防工作经费。

  (三)强化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负责本领域的消防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执法,区安委会每年开展1次“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集中约谈、曝光、督办。充分运用案例加强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通过“96119”等渠道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奖励措施,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为加强全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岳阳市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BOB(中国)官方网站手机网页版BOB(中国)官方网站手机网页版BOB(中国)官方网站手机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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