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中国)官方网站手机网页版2008年4月,省、市消防部门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新建的图书综合楼和实训楼使用的消防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时,发现该工程选用MFM-1221dk5乙型木质乙级防火门,其门扇的厚度小于检验报告描述的45㎜,不符合GA588-2005《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的规定。5月4日,温泉消防大队赴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对两个工程进行现场复核,经实测其门扇的厚度为42mm,门框侧壁宽度为95 mm,小于检验报告描述的45 mm和115 mm,综合判定不合格。随后,大队对该工程中使用的防火门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两个工程采用的防火门均为武汉市东西湖新桥防火材料厂两个批次生产的乙级木质防火门总数量为120 平方米,销售单价为260元/平方米,总价为31200元。
在调查过程中,武汉市东西湖新桥防火材料厂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主动更换不合格的防火门,积极配合大队的调查工作,并向大队书面申请减免罚款处罚,经大队集体议案,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作出了给予武汉市东西湖新桥防火材料厂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乙级木质防火门120平方米,并按货值金额的0.7倍处罚款21840元的行政处罚。
武汉市东西湖新桥防火材料厂对温泉消防大队人性化执法工作表示感谢,他们承诺,在今后的生产中,切实加强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杜绝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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